带电子烟入境台湾可以么?
在台湾,电子烟也引起一番争论,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将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产品归属为药品而非一般烟品,未经核准禁止贩卖。
带电子烟入境台湾可以么?
目前来看,台湾是禁止电子烟的,法律规定不能带,但是还是有些人偷偷夹带,这就凭运气,看海关会不会抓了。
台湾电子烟的相关法律规定:
电子烟之定义:
「电子烟」系由电子烟填充液(下称烟油)、雾化器及其零组件组成,以电能驱动雾化器,加热混有尼古丁、丙二醇或其他香料之烟油,产生类似烟雾之蒸气供使用者吸入肺中,产生吸食烟品之效果。
旅客携带电子烟入境之相关规定:
(一)雾化器及其零组件部分:依据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下称国健署)函释,电子烟足令未成年人于认知上产生可作为模仿烟品之混淆,爰依烟害防制法第14条规定,禁止输入(注1)。
(二)电子烟油产品:
1.电子烟油如含尼古丁成分,属药事法第6条所称药品,应依药事法规定办理(注2);目前电子烟经雾化后之烟油仍存在安全性之疑虑,且各国陆续发布有关该类似产品之安全警讯,为确保民众健康及安全,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暂无核准含尼古丁成分之电子烟进口,海关不得径予放行。
2.电子烟油产品如「不含」尼古丁成分,依国健署函释(注3),因电子烟油需与电子烟载具一并使用,为电子烟之重要组成部分,仍属同法第14条规范范围,任何人不得输入该等物品。
依据目前规定,旅客不得携带电子烟产品入境台湾,若旅客携带电子烟产品,请于入境时先主动至海关红线申报台申报并办理存关手续,海关将电子烟产品保存在存关仓库内,并请旅客于出境时至存关柜台办理手续提领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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