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津市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津市市烟草专卖局开展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检查人员先后来到二完小周边、好润佳超市、宝悦乐城,对津市市3家经营电子烟的实体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是否存在无证照经营、是否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是否发布电子烟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认真查看了在售电子烟的生产厂家、合格证、成分和购销票据等,排查是否含有大麻等毒品成分的电子烟。

据了解,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向销售人员宣传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强调储存、销售、运输、吸食大麻电子烟、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若在日常营业过程中发现有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相关信息。

截至目前,未发现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该局接下来将持续深化电子烟市场监管,加强互联网、自媒体、短视频、自动售卖机等新型销售渠道的执法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发挥好部门合力,聚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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